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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法学院 |
培养类别 |
□博士 □学术型硕士 □专业型硕士 □留学生(博,中文)□留学生(博,英文) □留学生(硕,中文)□留学生(硕,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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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学科名称 |
法学 |
一级学科代码 |
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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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年级 |
从 2018级开始适用 |
修订时间 |
2018 年 07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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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专业 |
专业名称:社会治理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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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学制 |
博士:脱产3年,在职4年; 博士留学生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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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
博士(不含留学生):总学分≥24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22学分,非学位课学分≥2学分 博士(留学生): 总学分≥28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26学分,非学位课学分≥2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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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 |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职业道德、德智体全面发展,熟悉我国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哲学等多个学科的理论体系、研究范式和前沿问题,并具体了解相关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知识范畴和科学方法;富有探索社会治理法治基础理论与实务前沿的前瞻意识,勇于开拓和创新,即能承担国家机关的专门性技术工作,也能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社会治理法治教学与科学研究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创新型、能力型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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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能力及创新培养等要求 |
(1)科研标准 我校要求正常毕业博士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在学术科研方面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1.在cssci来源刊物及以上级别刊物、或国外专业学术刊物和学校认定的学术期刊(由各学院在制定培养方案时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不含增刊、专刊,下同)上发表不少于2篇本学科专业学术论文,其中在学校认定的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至多1篇。本人须为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若本导师组导师为第一作者时,其可为第二作者。 在cssci来源刊物以外发表的学术论文,如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者被《新华文摘》、《高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的,可视为在cssci来源刊物发表1篇论文。 2.公开独立出版本学科专业1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的,1部可折算为在cssci来源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 3. 以主持人身份获得省部级纵向科研课题的,1项可折算为在cssci来源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主持人身份获得国家级科研课题的,1项可折算为在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折算为在cssci来源刊物发表论文2篇。 上述学术科研成果(含课题)均须是在学期间(入学注册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取得,且均须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创新培养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 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研[2005]l号)的要求,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培养过程中要建立研究生科研创新激励机制,营造创新氛围,强化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学校从2009年起结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11工程”三期创新人才培养建设计划》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中南大研字[2009]3号)。各学科专业均应根据国家和学校创新教育的要求积极参与每年度的国家级、省级、学校的创新项目立项竞争。各国家级重点学科和国家级人文社科基地除参与学校立项竞争外,还须根据学科特点另自行设立相关项目并实施,具体方案每年报研究生院备案。 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结合导师的课题参加创新课题研究,参加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学术会议、博士生论坛等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尽可能外出调研和进行学位论文的资料搜集工作,通过参与各级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等不同渠道和方式积极开展科研创新活动,从事具有前沿性和开拓性的研究工作,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或撰写社会调查报告,取得具有创新性的科研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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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式 |
本专业采取双导师制,开放与合作的培养方式,充分发挥本学科学术群体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整体优势,营造一个有利于博士生创新培养的氛围。在专业学习和科学研究上,根据社会治理法治应用性、综合性强的学科特点,鼓励并支持博士生深入各地、各级实务部门进行调研或学习。具体过程可由博士生本人向学院及导师提出申请,也可在与导师进行联合课题研究时由导师安排博士生进行调研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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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专业简介及研究方向 |
覆盖专业简介 |
研究方向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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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社会治理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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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社会治理法治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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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社会治理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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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社会治理法治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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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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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中文名称 |
总学 分 |
总学时 |
周学时 |
开课 学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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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必修课 |
|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2 |
34 |
4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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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外国语 |
3 |
51 |
4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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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
1 |
17 |
4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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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选修课 |
从我校当年研究生公共选修课课程目录中选修≥2学分 |
2 |
34 |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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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基础课 |
|
研究方法 |
2 |
34 |
4 |
|
学院(中心)将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相关课程纳入学科基础课,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开课和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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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学科经典文献 |
2 |
3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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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级学科经典文献 |
2 |
3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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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
|
习近平社会治理思想 |
2 |
34 |
4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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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治理法学原理 |
4 |
68 |
4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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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治理法学前沿问题研究 |
2 |
34 |
4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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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社会法学专题 |
2 |
34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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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由各学院根据学科所需制定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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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培养环节及要求(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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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培养环节 |
内容或要求 |
考核时间及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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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及学术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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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考核(博士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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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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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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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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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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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 |
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创造性成果等方面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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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科主要文献、目录及刊物(选填)(二级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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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著作或期刊名称 |
作者 |
出版社 |
出版时间 |
考核方式 |
备注(选读/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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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当代中国行政法 |
应松年主编 |
中国方正出版社 |
2005 |
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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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陆法系 |
(美) 编著,, 译 |
法律出版社 |
(第二版) |
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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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刑法专论(第二版) |
高铭暄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2006 |
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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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政治学 |
(英) 著, 译 |
|
2013 |
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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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陈瑞华: |
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第五版)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2016年版 |
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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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法治中国”建设略论 |
徐汉明 |
法律出版社 |
2015 |
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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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论国家治理现代化 |
俞可平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2015 |
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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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社会学(第11版) |
[美]波普诺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2007 |
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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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组织社会学十讲 |
周雪光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2003 |
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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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制度经济学 |
[美]约翰 康芒斯 译 |
华夏出版社 |
2013 |
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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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 |
[美] 译者:余逊达、陈旭东 |
上海译文出版社 |
|
|
选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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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 |
张文显 |
法律出版社 |
2006 |
|
选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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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送法下乡 |
苏力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11 |
|
选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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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法治秩序的建构(增补版) |
季卫东 |
商务印书馆 |
2014 |
|
选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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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道与法:中国传统法哲学新探 |
张中秋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2016 |
|
选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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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权利的成本:为什么自由依赖于税 |
[美]霍尔姆斯、桑斯坦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04 |
|
选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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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 |
赵鼎新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2012 |
|
选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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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风险社会 |
[德]贝克 |
译林出版社 |
2004 |
|
选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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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安全、领土与人口 |
[法]福柯 |
上海人民出版社 |
2010 |
|
选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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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文化人类学 |
[美]哈维兰等 |
机械工业出版社 |
2014 |
|
选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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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组织理论:理性、自然与开放系统的视角 |
[美]斯科特、戴维斯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2011 |
|
选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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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国家的艺术:文化、修辞与公共管理 |
[英]胡德 |
上海人民出版社 |
2009 |
|
选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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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阅读考核方式:1.考核:将此文献作为课程考核或中期考核的考试范围; 2.考查:结合开题报告或学科综合考试进行; 3.报告:撰写读书报告; 4.其他: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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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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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组意见 |
同意 导师组组长(签名):徐汉明 2018 年7 月 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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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中心)意见 |
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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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培养指导委员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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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法学院 |
培养类别 |
□博士 □学术型硕士 □专业型硕士 □留学生(博,中文)□留学生(博,英文) □留学生(硕,中文)□留学生(硕,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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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学科名称 |
法学 |
一级学科代码 |
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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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年级 |
从 2018级开始适用 |
修订时间 |
2018 年 07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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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专业 |
专业名称:社会治理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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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学制 |
博士:脱产3年,在职4年; 博士留学生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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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
博士(不含留学生):总学分≥24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22学分,非学位课学分≥2学分 博士(留学生): 总学分≥28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26学分,非学位课学分≥2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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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 |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职业道德、德智体全面发展,熟悉我国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哲学等多个学科的理论体系、研究范式和前沿问题,并具体了解相关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知识范畴和科学方法;富有探索社会治理法治基础理论与实务前沿的前瞻意识,勇于开拓和创新,即能承担国家机关的专门性技术工作,也能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社会治理法治教学与科学研究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创新型、能力型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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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能力及创新培养等要求 |
(1)科研标准 我校要求正常毕业博士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在学术科研方面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1.在cssci来源刊物及以上级别刊物、或国外专业学术刊物和学校认定的学术期刊(由各学院在制定培养方案时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不含增刊、专刊,下同)上发表不少于2篇本学科专业学术论文,其中在学校认定的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至多1篇。本人须为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若本导师组导师为第一作者时,其可为第二作者。 在cssci来源刊物以外发表的学术论文,如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者被《新华文摘》、《高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的,可视为在cssci来源刊物发表1篇论文。 2.公开独立出版本学科专业1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的,1部可折算为在cssci来源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 3. 以主持人身份获得省部级纵向科研课题的,1项可折算为在cssci来源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主持人身份获得国家级科研课题的,1项可折算为在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折算为在cssci来源刊物发表论文2篇。 上述学术科研成果(含课题)均须是在学期间(入学注册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取得,且均须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创新培养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 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研[2005]l号)的要求,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培养过程中要建立研究生科研创新激励机制,营造创新氛围,强化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学校从2009年起结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11工程”三期创新人才培养建设计划》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中南大研字[2009]3号)。各学科专业均应根据国家和学校创新教育的要求积极参与每年度的国家级、省级、学校的创新项目立项竞争。各国家级重点学科和国家级人文社科基地除参与学校立项竞争外,还须根据学科特点另自行设立相关项目并实施,具体方案每年报研究生院备案。 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结合导师的课题参加创新课题研究,参加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学术会议、博士生论坛等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尽可能外出调研和进行学位论文的资料搜集工作,通过参与各级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等不同渠道和方式积极开展科研创新活动,从事具有前沿性和开拓性的研究工作,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或撰写社会调查报告,取得具有创新性的科研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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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式 |
本专业采取双导师制,开放与合作的培养方式,充分发挥本学科学术群体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整体优势,营造一个有利于博士生创新培养的氛围。在专业学习和科学研究上,根据社会治理法治应用性、综合性强的学科特点,鼓励并支持博士生深入各地、各级实务部门进行调研或学习。具体过程可由博士生本人向学院及导师提出申请,也可在与导师进行联合课题研究时由导师安排博士生进行调研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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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专业简介及研究方向 |
覆盖专业简介 |
研究方向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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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社会治理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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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社会治理法治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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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社会治理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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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社会治理法治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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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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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中文名称 |
总学 分 |
总学时 |
周学时 |
开课 学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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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必修课 |
|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2 |
34 |
4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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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外国语 |
3 |
51 |
4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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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
1 |
17 |
4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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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选修课 |
从我校当年研究生公共选修课课程目录中选修≥2学分 |
2 |
34 |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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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基础课 |
|
研究方法 |
2 |
34 |
4 |
|
学院(中心)将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相关课程纳入学科基础课,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开课和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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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学科经典文献 |
2 |
34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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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级学科经典文献 |
2 |
34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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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
|
习近平社会治理思想 |
2 |
34 |
4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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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治理法学原理 |
4 |
68 |
4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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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治理法学前沿问题研究 |
2 |
34 |
4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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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社会法学专题 |
2 |
34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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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由各学院根据学科所需制定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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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培养环节及要求(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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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培养环节 |
内容或要求 |
考核时间及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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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及学术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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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考核(博士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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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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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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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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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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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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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 |
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创造性成果等方面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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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科主要文献、目录及刊物(选填)(二级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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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著作或期刊名称 |
作者 |
出版社 |
出版时间 |
考核方式 |
备注(选读/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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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当代中国行政法 |
应松年主编 |
中国方正出版社 |
2005 |
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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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陆法系 |
(美) 编著,, 译 |
法律出版社 |
(第二版) |
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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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刑法专论(第二版) |
高铭暄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2006 |
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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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政治学 |
(英) 著, 译 |
|
2013 |
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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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陈瑞华: |
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第五版)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2016年版 |
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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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法治中国”建设略论 |
徐汉明 |
法律出版社 |
2015 |
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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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论国家治理现代化 |
俞可平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2015 |
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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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社会学(第11版) |
[美]波普诺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2007 |
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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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组织社会学十讲 |
周雪光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2003 |
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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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制度经济学 |
[美]约翰 康芒斯 译 |
华夏出版社 |
2013 |
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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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 |
[美] 译者:余逊达、陈旭东 |
上海译文出版社 |
|
|
选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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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 |
张文显 |
法律出版社 |
2006 |
|
选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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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送法下乡 |
苏力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11 |
|
选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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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法治秩序的建构(增补版) |
季卫东 |
商务印书馆 |
2014 |
|
选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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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道与法:中国传统法哲学新探 |
张中秋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2016 |
|
选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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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权利的成本:为什么自由依赖于税 |
[美]霍尔姆斯、桑斯坦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04 |
|
选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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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 |
赵鼎新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2012 |
|
选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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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风险社会 |
[德]贝克 |
译林出版社 |
2004 |
|
选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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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安全、领土与人口 |
[法]福柯 |
上海人民出版社 |
2010 |
|
选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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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文化人类学 |
[美]哈维兰等 |
机械工业出版社 |
2014 |
|
选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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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组织理论:理性、自然与开放系统的视角 |
[美]斯科特、戴维斯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2011 |
|
选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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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国家的艺术:文化、修辞与公共管理 |
[英]胡德 |
上海人民出版社 |
2009 |
|
选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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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阅读考核方式:1.考核:将此文献作为课程考核或中期考核的考试范围; 2.考查:结合开题报告或学科综合考试进行; 3.报告:撰写读书报告; 4.其他: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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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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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组意见 |
同意 导师组组长(签名):徐汉明 2018 年7 月 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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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中心)意见 |
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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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培养指导委员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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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法学院 |
培养类别 |
□博士 □学术型硕士 □专业型硕士 □留学生(博,中文)□留学生(博,英文) □留学生(硕,中文)□留学生(硕,英文) |
|||||||||||||||
一级学科名称 |
法学 |
一级学科代码 |
0301 |
|||||||||||||||
适用年级 |
从 2018级开始适用 |
修订时间 |
2018 年 07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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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专业 |
专业名称:社会治理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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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学制 |
博士:脱产3年,在职4年; 博士留学生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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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
博士(不含留学生):总学分≥24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22学分,非学位课学分≥2学分 博士(留学生): 总学分≥28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26学分,非学位课学分≥2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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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 |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职业道德、德智体全面发展,熟悉我国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哲学等多个学科的理论体系、研究范式和前沿问题,并具体了解相关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知识范畴和科学方法;富有探索社会治理法治基础理论与实务前沿的前瞻意识,勇于开拓和创新,即能承担国家机关的专门性技术工作,也能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社会治理法治教学与科学研究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创新型、能力型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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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能力及创新培养等要求 |
(1)科研标准 我校要求正常毕业博士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在学术科研方面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1.在cssci来源刊物及以上级别刊物、或国外专业学术刊物和学校认定的学术期刊(由各学院在制定培养方案时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不含增刊、专刊,下同)上发表不少于2篇本学科专业学术论文,其中在学校认定的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至多1篇。本人须为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若本导师组导师为第一作者时,其可为第二作者。 在cssci来源刊物以外发表的学术论文,如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者被《新华文摘》、《高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的,可视为在cssci来源刊物发表1篇论文。 2.公开独立出版本学科专业1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的,1部可折算为在cssci来源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 3. 以主持人身份获得省部级纵向科研课题的,1项可折算为在cssci来源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主持人身份获得国家级科研课题的,1项可折算为在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折算为在cssci来源刊物发表论文2篇。 上述学术科研成果(含课题)均须是在学期间(入学注册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取得,且均须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创新培养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 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研[2005]l号)的要求,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培养过程中要建立研究生科研创新激励机制,营造创新氛围,强化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学校从2009年起结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11工程”三期创新人才培养建设计划》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中南大研字[2009]3号)。各学科专业均应根据国家和学校创新教育的要求积极参与每年度的国家级、省级、学校的创新项目立项竞争。各国家级重点学科和国家级人文社科基地除参与学校立项竞争外,还须根据学科特点另自行设立相关项目并实施,具体方案每年报研究生院备案。 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结合导师的课题参加创新课题研究,参加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学术会议、博士生论坛等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尽可能外出调研和进行学位论文的资料搜集工作,通过参与各级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等不同渠道和方式积极开展科研创新活动,从事具有前沿性和开拓性的研究工作,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或撰写社会调查报告,取得具有创新性的科研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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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式 |
本专业采取双导师制,开放与合作的培养方式,充分发挥本学科学术群体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整体优势,营造一个有利于博士生创新培养的氛围。在专业学习和科学研究上,根据社会治理法治应用性、综合性强的学科特点,鼓励并支持博士生深入各地、各级实务部门进行调研或学习。具体过程可由博士生本人向学院及导师提出申请,也可在与导师进行联合课题研究时由导师安排博士生进行调研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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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专业简介及研究方向 |
覆盖专业简介 |
研究方向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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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社会治理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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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社会治理法治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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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社会治理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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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社会治理法治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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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设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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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中文名称 |
总学 分 |
总学时 |
周学时 |
开课 学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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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必修课 |
|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2 |
34 |
4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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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外国语 |
3 |
51 |
4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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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
1 |
17 |
4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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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选修课 |
从我校当年研究生公共选修课课程目录中选修≥2学分 |
2 |
34 |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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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基础课 |
|
研究方法 |
2 |
34 |
4 |
|
学院(中心)将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相关课程纳入学科基础课,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开课和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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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学科经典文献 |
2 |
34 |
4 |
|
|||||||||||||
|
二级学科经典文献 |
2 |
34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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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
|
习近平社会治理思想 |
2 |
34 |
4 |
1 |
|
|||||||||||
|
社会治理法学原理 |
4 |
68 |
4 |
1 |
|
||||||||||||
|
社会治理法学前沿问题研究 |
2 |
34 |
4 |
2 |
|
||||||||||||
|
法律社会法学专题 |
2 |
34 |
4 |
2 |
|||||||||||||
其他要求 |
由各学院根据学科所需制定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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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培养环节及要求(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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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培养环节 |
内容或要求 |
考核时间及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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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及学术成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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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考核(博士必填)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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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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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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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践 |
|
|
||||||||||||||||
学术训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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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 |
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创造性成果等方面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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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科主要文献、目录及刊物(选填)(二级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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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著作或期刊名称 |
作者 |
出版社 |
出版时间 |
考核方式 |
备注(选读/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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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当代中国行政法 |
应松年主编 |
中国方正出版社 |
2005 |
考查 |
|
||||||||||||
2 |
大陆法系 |
(美) 编著,, 译 |
法律出版社 |
(第二版) |
考查 |
|
||||||||||||
3 |
刑法专论(第二版) |
高铭暄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2006 |
考查 |
|
||||||||||||
4 |
政治学 |
(英) 著, 译 |
|
2013 |
考查 |
|
||||||||||||
5 |
陈瑞华: |
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第五版)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2016年版 |
考查 |
|
||||||||||||
6 |
“法治中国”建设略论 |
徐汉明 |
法律出版社 |
2015 |
考查 |
|
||||||||||||
7 |
论国家治理现代化 |
俞可平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2015 |
考查 |
|
||||||||||||
8 |
社会学(第11版) |
[美]波普诺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2007 |
考查 |
|
||||||||||||
9 |
组织社会学十讲 |
周雪光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2003 |
考查 |
|
||||||||||||
10 |
制度经济学 |
[美]约翰 康芒斯 译 |
华夏出版社 |
2013 |
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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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 |
[美] 译者:余逊达、陈旭东 |
上海译文出版社 |
|
|
选读 |
||||||||||||
12 |
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 |
张文显 |
法律出版社 |
2006 |
|
选读 |
||||||||||||
13 |
送法下乡 |
苏力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11 |
|
选读 |
||||||||||||
14 |
法治秩序的建构(增补版) |
季卫东 |
商务印书馆 |
2014 |
|
选读 |
||||||||||||
15 |
道与法:中国传统法哲学新探 |
张中秋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2016 |
|
选读 |
||||||||||||
16 |
权利的成本:为什么自由依赖于税 |
[美]霍尔姆斯、桑斯坦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04 |
|
选读 |
||||||||||||
17 |
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 |
赵鼎新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2012 |
|
选读 |
||||||||||||
18 |
风险社会 |
[德]贝克 |
译林出版社 |
2004 |
|
选读 |
||||||||||||
19 |
安全、领土与人口 |
[法]福柯 |
上海人民出版社 |
2010 |
|
选读 |
||||||||||||
20 |
文化人类学 |
[美]哈维兰等 |
机械工业出版社 |
2014 |
|
选读 |
||||||||||||
21 |
组织理论:理性、自然与开放系统的视角 |
[美]斯科特、戴维斯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2011 |
|
选读 |
||||||||||||
22 |
国家的艺术:文化、修辞与公共管理 |
[英]胡德 |
上海人民出版社 |
2009 |
|
选读 |
||||||||||||
文献阅读考核方式:1.考核:将此文献作为课程考核或中期考核的考试范围; 2.考查:结合开题报告或学科综合考试进行; 3.报告:撰写读书报告; 4.其他: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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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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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组意见 |
同意 导师组组长(签名):徐汉明 2018 年7 月 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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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中心)意见 |
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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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培养指导委员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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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法学院 |
培养类别 |
□博士 □学术型硕士 □专业型硕士 □留学生(博,中文)□留学生(博,英文) □留学生(硕,中文)□留学生(硕,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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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学科名称 |
法学 |
一级学科代码 |
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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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年级 |
从 2018级开始适用 |
修订时间 |
2018 年 07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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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专业 |
专业名称:社会治理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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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学制 |
博士:脱产3年,在职4年; 博士留学生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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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
博士(不含留学生):总学分≥24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22学分,非学位课学分≥2学分 博士(留学生): 总学分≥28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26学分,非学位课学分≥2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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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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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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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 |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职业道德、德智体全面发展,熟悉我国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哲学等多个学科的理论体系、研究范式和前沿问题,并具体了解相关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知识范畴和科学方法;富有探索社会治理法治基础理论与实务前沿的前瞻意识,勇于开拓和创新,即能承担国家机关的专门性技术工作,也能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社会治理法治教学与科学研究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创新型、能力型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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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能力及创新培养等要求 |
(1)科研标准 我校要求正常毕业博士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在学术科研方面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1.在cssci来源刊物及以上级别刊物、或国外专业学术刊物和学校认定的学术期刊(由各学院在制定培养方案时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不含增刊、专刊,下同)上发表不少于2篇本学科专业学术论文,其中在学校认定的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至多1篇。本人须为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若本导师组导师为第一作者时,其可为第二作者。 在cssci来源刊物以外发表的学术论文,如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者被《新华文摘》、《高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的,可视为在cssci来源刊物发表1篇论文。 2.公开独立出版本学科专业1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的,1部可折算为在cssci来源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 3. 以主持人身份获得省部级纵向科研课题的,1项可折算为在cssci来源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主持人身份获得国家级科研课题的,1项可折算为在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折算为在cssci来源刊物发表论文2篇。 上述学术科研成果(含课题)均须是在学期间(入学注册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取得,且均须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创新培养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 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研[2005]l号)的要求,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培养过程中要建立研究生科研创新激励机制,营造创新氛围,强化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学校从2009年起结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11工程”三期创新人才培养建设计划》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中南大研字[2009]3号)。各学科专业均应根据国家和学校创新教育的要求积极参与每年度的国家级、省级、学校的创新项目立项竞争。各国家级重点学科和国家级人文社科基地除参与学校立项竞争外,还须根据学科特点另自行设立相关项目并实施,具体方案每年报研究生院备案。 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结合导师的课题参加创新课题研究,参加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学术会议、博士生论坛等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尽可能外出调研和进行学位论文的资料搜集工作,通过参与各级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等不同渠道和方式积极开展科研创新活动,从事具有前沿性和开拓性的研究工作,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或撰写社会调查报告,取得具有创新性的科研成果。 |
|||||||||||||||||
培养方式 |
本专业采取双导师制,开放与合作的培养方式,充分发挥本学科学术群体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整体优势,营造一个有利于博士生创新培养的氛围。在专业学习和科学研究上,根据社会治理法治应用性、综合性强的学科特点,鼓励并支持博士生深入各地、各级实务部门进行调研或学习。具体过程可由博士生本人向学院及导师提出申请,也可在与导师进行联合课题研究时由导师安排博士生进行调研学习。 |
|||||||||||||||||
覆盖专业简介及研究方向 |
覆盖专业简介 |
研究方向名称 |
||||||||||||||||
专业名称 社会治理法治 |
|
01 社会治理法治原理 |
||||||||||||||||
02 社会治理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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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社会治理法治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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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设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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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中文名称 |
总学 分 |
总学时 |
周学时 |
开课 学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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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必修课 |
|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2 |
34 |
4 |
1 |
|
|||||||||||
|
第一外国语 |
3 |
51 |
4 |
1 |
|
||||||||||||
|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
1 |
17 |
4 |
2 |
|
||||||||||||
公共选修课 |
从我校当年研究生公共选修课课程目录中选修≥2学分 |
2 |
34 |
4 |
|
|
||||||||||||
学科基础课 |
|
研究方法 |
2 |
34 |
4 |
|
学院(中心)将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相关课程纳入学科基础课,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开课和考核 |
|||||||||||
|
一级学科经典文献 |
2 |
34 |
4 |
|
|||||||||||||
|
二级学科经典文献 |
2 |
34 |
4 |
|
|||||||||||||
专业课 |
|
习近平社会治理思想 |
2 |
34 |
4 |
1 |
|
|||||||||||
|
社会治理法学原理 |
4 |
68 |
4 |
1 |
|
||||||||||||
|
社会治理法学前沿问题研究 |
2 |
34 |
4 |
2 |
|
||||||||||||
|
法律社会法学专题 |
2 |
34 |
4 |
2 |
|||||||||||||
其他要求 |
由各学院根据学科所需制定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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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培养环节及要求(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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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培养环节 |
内容或要求 |
考核时间及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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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及学术成果 |
|
|
||||||||||||||||
中期考核(博士必填) |
|
|
||||||||||||||||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
|
|
||||||||||||||||
社会实践 |
|
|
||||||||||||||||
教学实践 |
|
|
||||||||||||||||
学术训练 |
|
|
||||||||||||||||
学位论文 |
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创造性成果等方面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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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科主要文献、目录及刊物(选填)(二级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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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著作或期刊名称 |
作者 |
出版社 |
出版时间 |
考核方式 |
备注(选读/必读) |
||||||||||||
1 |
当代中国行政法 |
应松年主编 |
中国方正出版社 |
2005 |
考查 |
|
||||||||||||
2 |
大陆法系 |
(美) 编著,, 译 |
法律出版社 |
(第二版) |
考查 |
|
||||||||||||
3 |
刑法专论(第二版) |
高铭暄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2006 |
考查 |
|
||||||||||||
4 |
政治学 |
(英) 著, 译 |
|
2013 |
考查 |
|
||||||||||||
5 |
陈瑞华: |
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第五版)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2016年版 |
考查 |
|
||||||||||||
6 |
“法治中国”建设略论 |
徐汉明 |
法律出版社 |
2015 |
考查 |
|
||||||||||||
7 |
论国家治理现代化 |
俞可平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2015 |
考查 |
|
||||||||||||
8 |
社会学(第11版) |
[美]波普诺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2007 |
考查 |
|
||||||||||||
9 |
组织社会学十讲 |
周雪光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2003 |
考查 |
|
||||||||||||
10 |
制度经济学 |
[美]约翰 康芒斯 href="http://search.dangdang.com/?key2=���&medium=01&category_path=01.00.00.00.00.00" title="(美)康芒斯 著,赵睿 译" 赵睿 译 |
华夏出版社 |
2013 |
考查 |
|
||||||||||||
11 |
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 |
[美] 译者:余逊达、陈旭东 |
上海译文出版社 |
|
|
选读 |
||||||||||||
12 |
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 |
张文显 |
法律出版社 |
2006 |
|
选读 |
||||||||||||
13 |
送法下乡 |
苏力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11 |
|
选读 |
||||||||||||
14 |
法治秩序的建构(增补版) |
季卫东 |
商务印书馆 |
2014 |
|
选读 |
||||||||||||
15 |
道与法:中国传统法哲学新探 |
张中秋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2016 |
|
选读 |
||||||||||||
16 |
权利的成本:为什么自由依赖于税 |
[美]霍尔姆斯、桑斯坦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04 |
|
选读 |
||||||||||||
17 |
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 |
赵鼎新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2012 |
|
选读 |
||||||||||||
18 |
风险社会 |
[德]贝克 |
译林出版社 |
2004 |
|
选读 |
||||||||||||
19 |
安全、领土与人口 |
[法]福柯 |
上海人民出版社 |
2010 |
|
选读 |
||||||||||||
20 |
文化人类学 |
[美]哈维兰等 |
机械工业出版社 |
2014 |
|
选读 |
||||||||||||
21 |
组织理论:理性、自然与开放系统的视角 |
[美]斯科特、戴维斯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2011 |
|
选读 |
||||||||||||
22 |
国家的艺术:文化、修辞与公共管理 |
[英]胡德 |
上海人民出版社 |
2009 |
|
选读 |
||||||||||||
文献阅读考核方式:1.考核:将此文献作为课程考核或中期考核的考试范围; 2.考查:结合开题报告或学科综合考试进行; 3.报告:撰写读书报告; 4.其他: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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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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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组意见 |
同意 导师组组长(签名):徐汉明 2018 年7 月 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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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中心)意见 |
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培养指导委员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