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汉明教授出席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与刑事诉讼法治发展高端论坛并作主题发言 -下载凯发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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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汉明教授出席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与刑事诉讼法治发展高端论坛并作主题发言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5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4766次

  (彭锐、付玉报道))近日,“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与刑事诉讼法治发展高端论坛”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隆重举行,来自全国各地法学院系、科研机构与司法实务机关、媒体部门共三百余人参加了研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带头人、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徐汉明教授应邀出席并作主题发言。

  徐汉明教授以《论中国式刑事诉讼法治现代化的新道路》为题作主题发言。他分别从中国式刑事诉讼法治体系的科学内涵、中国式刑事诉讼法治现代化的制度特色、中国式刑事法治程序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功能三个方面展开具体论述。徐汉明教授说,中国式刑事诉讼法治体系是程序法治现代化的逻辑表达,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同时还是人类程序治理文明的中国范式。中国式刑事诉讼法治现代化以“程序正义”“严格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协调统一。他还说,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刑事诉讼法治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深深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道路及其宏大实践,体现科学社会主义的本质。

  徐汉明教授认为,基于“覆盖全程、节点控制”的法律监督体系,以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为目标任务,中国式刑事诉讼法治现代化遵循分工负责、配合制约的程序控制机制,建构起分工负责、配合制约的程序控制体系,形成权责清晰、发动追诉的犯罪治理模式。他说,中国式刑事法治程序治理现代化之价值功能一共有四点。一是,定分止争,权利救济;二是制约公权,保障人权;三是维护公平,守卫正义;四是促进和谐,增进“法福祉”。他认为,刑事诉讼治理法治现代化在惩治犯罪、保障人权,修复受损秩序、化解社会矛盾,让人民群众增强“法福利”的获得感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据悉,本次会议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共同承办。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菊华,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显明,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敬大力,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等领导同志到会并发表讲话,三十余位法学理论和实务名家发表专题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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