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赖思源发布时间:2018-12-19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接省社科规划办通知: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要求,将对2017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重大转重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转发相关文件精神,将中期(年度)检查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相关学院通知参加本次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国家社科基金立项一览表,见附件1)按时提交中期检查材料;
2、请各单位提醒、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对项目进展情况(阶段成果发表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开展自查,并填报《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
3、科研部将对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审核;
4、提交材料要求:
(1)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27日,
(2)中期检查表电子版(word格式命名:项目批准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发给科研部(联系人:赖思源),
(3)中期检查表纸质版1份提交科研部316室。
科 研 部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