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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资深教授
吴汉东,1951年1月出生,汉族,江西东乡人,教授、博士生导师,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天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原工学院等校兼职教授,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组成员。
1993年3月至2000年5月,任中南政法学院副院长、院长;2000年5月至2014年1月,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2009、2011年两次入选英国《知识产权管理》(mip)杂志评选出的年度“全球知识产权最具影响力50人”名单。
个人简历:
吴汉东,男,1951年1月出生,汉族,江西东乡人,教授,博士生导师;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校兼职教授。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名誉院长、兼职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
1992—1993年赴美国锡丘拉兹大学作高级访问学者。
1996—1997年赴香港参与香港基本法的制订工作,赴澳门任立法议员法律顾问。
1999年参加香港举办的“中国香港与内地法律比较学术研讨会”并作主题演讲。
2000年访问德国萨尔大学法学院并作学术报告。
2014年1月14日,中共教育部党组经研究并与中共湖北省委商得一致,决定:免去吴汉东同志的中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常委职务。
2014年1月17日,教育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立英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宣布了教育部关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的任免决定,杨灿明担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因年龄原因,免去吴汉东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职务。
学术专长:民商法、知识产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