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男,1960年生,湖北仙桃人,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师从著名民法学者佟柔先生),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建设部法律顾问,北京市政府专家顾问团成员,北京市公安局专家咨询员,福建省政府顾问,北京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新华社顾问。2014年1月15日,中国人民大学校党委原副书记、原副校长(兼)王利明接任常务副校长。2018年8月24日,被最高人民法院聘任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首批专家委员。 2019年12月14日,荣登2019“年度影响力人物”榜单,获“年度法治人物”称号。
王利明教授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近200篇,其中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新华文摘》、《人民日报》等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了20多篇高质量、有影响的文章。王利明教授先后出版了《民法总则》、《物权法研究》等20余部个人专著,其研究领域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展,并在这些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中国有突出贡献的博士学位获得者
1987年《全民所有制企业国家所有权问题的探讨》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和政策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1992年获中国人民大学第二届吴玉章奖学金优秀教学奖1992年专著《民法新论(上、下)》获北京市高等学校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中青年优秀成果奖、高等学校出版社优秀学术专著优秀奖
1992年主编教材《民法教程》获司法部部级优秀教材奖
1995年获中国法学会“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
1995年获北京市先进工作者称号
1995年主编教材《民法·侵权行为法》获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第三届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
1995年主编《人格权法新论》获第九届中国图书评论奖
1995年《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研究》获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1996年获第一届中韩青年学术奖
1996年论文《关于我国物权法制定中的若干疑难问题的探讨》获“中国法治之路”青年法律论文二等奖
2002年,《司法改革研究》一书,获吴玉章科研基金三等奖
2002年,《司法改革研究》(修订版)一书,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2002年,《违约责任论》一书,获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等奖
2003年,《民法》一书,获教育部优秀教材二等奖
2003年,《司法改革研究》(修订版)获北京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2003年,获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
2003年,《物权法研究》获国家图书奖提名奖
2004年,《民法总则研究》获国家图书奖
2005年,获第五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王利明著作
2006年《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王利明教授主编)荣获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法学类一等奖
2007年,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2007年,获评“中国十大教育英才”称号
2007年,《我国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之研究》入选新闻出版总署第一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
2008年,获评“2007年度中国法治人物”称号
2008年,荣获百场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最佳宣讲奖”
2008年,《物权法研究》(修订版,上、下卷)荣获首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专著类一等奖
代表性项目编辑
参与合同法等多部法律起草工作。
《物权法(草案)》主要起草者之一。
2003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中国民法典体系和重大疑难问题研究》;
2007年,司法部重点项目,《物权的正当性研究》;
2008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中国侵权责任法立法疑难问题研究》;
中国民法典学者建议稿人民大学版负责人。
2019年12月14日,荣登2019“年度影响力人物”榜单,获“年度法治人物”称号。
2020年12月,获得“2020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