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7月,国际经济法专业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时留校任教1994年9月-1997年7月,中南政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4年在中南政法学院参加《》(专家草拟稿)的起草
1995年9月-1996年7月,在北京语言学院进修西班牙语并结业
1997年12月,担任中南政法学院讲师
1997年5月—1998年5月,哥伦比亚开放大学访问学者,期间翻译智利共和国民法典。
1998年9月—1999年7月,阿根廷国立萨尔塔大学、萨尔塔法官学院和莫龙大学访问学者,期间翻译阿根廷共和国民法典,并多次参与其国际、国内会议。
2000年5月,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典研究所副所长
2001年9月-2004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2年9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
2005年7月,破格晋升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2005年7月,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典研究所所长兼民商法系副主任
2006年9月, 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罗马法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学位委员会委员
2008年,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
2014年,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4年6月5日,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